转发通知,请特陶所有关老师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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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度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6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一、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基金委提供的“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和补充说明”、“《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附件1、2、3、4)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可在http://www.nsfc.gov.cn/查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材料要求:基金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学校管理部门、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PDF版结题报告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系科研秘书,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集中提交给科工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时间进度:(1)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学院科研秘书提交至科工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下午14:00-17:00(星期三),各学院自行确定本学院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对未按规定提交结题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填写注意事项
(1)由于2016年度结题工作是在新旧管理办法交替时期开展的,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及早填报,有问题及时向科研秘书及科工院、财务处综合科提出并商议解决办法;
(2)有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二、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网上提交截至时间:2016年1月7日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当年度结题的项目不用填报年度进展报告
三、其它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或与科工院联系。
(2)科工院联系人:赵伟电话:86414151 Email:kjcjcb@hit.edu.cn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附件
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附件
3.《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附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