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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亚明  发布时间:2015-12-17   浏览次数:55



请所内对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感兴趣的研究生,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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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发[2015]77号

各单位及有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2016年公派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进行,该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为做好我校2016年公派研究生工作,现将校内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的规定及要求。

2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国家和学校一般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下博士研究生(2013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重点选拔申请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人选。学校排名以“2015-2016年度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6/world-ranking#!/page/0/length/100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并须通过我校与外方学校的合作项目派出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4)。

5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6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名额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2016年我校可推荐195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名额以实际报名且符合申报要求的人数为准。

三、时间安排

1.学生向所在院(系)报名:2015年12月17日-2016年1月3日

申请人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

2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报名材料:2016年1月4日下班前

各院(系)负责汇总学生的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附件5),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四、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学生不需提交任何和申请有关的材料,如邀请信、外语成绩单、学习/研究计划、推荐信等。

2预报名时不对各院(系)限定报名人数,准备申报、正在联系或已经获得国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均可报名。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于2016年3月7日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于2016年3月20日前积极落实国外留学单位、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7)和《2016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8)。

4校内其它工作安排详见《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附件9)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附件10)。

5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附件11)及《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附件12)。

6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为准,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d5038464d40e4891a4a169a1ee3a0782.shtml


请各院(系)按照严格“三个面向”和“三个一流”的原则,统筹协调好预报、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加强对候选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认真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3室)

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hitgs_csc@hit.edu.cn


哈工大2016年公派留学群:279059516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26545405

微信平台:哈工大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

6.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8.2016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9.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

10.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

11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12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6